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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车没上牌也要罚款?

时间:2024-04-25 16:07 点击:168 次

【自行车没上牌也要罚款?】江苏南京,一男子骑自行车出行时被交警开具了一张罚款50元的罚单。理由是自行车没有上牌。此事引发网友们热议,有人说,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自行车要上牌。包括当事人也这样说,但也有人说,是要上牌的,以前上牌只是在车上打钢印以防需要时可以甄别主人是谁。目前,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,如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据了解,当事人名叫王先生,被交警开罚单时他也很懵圈,但他想着既然交警可以开罚单出来,那就证明是有法律依据的,所以当场就扫码缴纳了罚款。

王先生出示的罚单显示,交警对王先生处罚款50元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以下:

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,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5-50元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
那么法律对此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?王先生还可以提出异议么?

首先,现在可以明确的是,自动车是属于非机动车,且罚单上的处罚事由,也已经认定为非机动车。

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,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:(四)“非机动车”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,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,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、空车质量、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、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。

《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,本办法所称的非机动车是指:自行车、助动自行车、三轮车、残疾人专用车、人力车、畜力车以及法规、规章所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。

很多人认为电动车才是非机动车,这是错误的认知。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非机动车到底包含哪些。

其次,大家之所以会误以为电动车才是非机动车,主要是因为众所周知电动车是要上牌照后才能上路。

《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非机动车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、证后,方准在道路上行驶。

大家看清楚了,上述《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已经明确规定,将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。

第六条又明确规定,只要是非机动车就必须要检验合格领取牌、证后才能上路,否则就是构成违法。

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,笔者个人认为,即便王先生不服告上法庭,也很难推翻交警对于其行为的定性。

最后,笔者个人认为,王先生在不能推翻对其行为定性的情况下,可质疑直接处50元罚款是否合理?

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,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作出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具体而言,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,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可处5-50元罚款,且行政处罚讲究“过罚相当”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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